据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在北京召开全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整治药品流通秩序专项工作会议。会议决定,从现在至2001年春节前后,集中力量开展一场全国性大规模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医疗器械,取缔药品集贸市场,清理无证经营药品的专项治理活动。
据了解,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共抽验药品41964批,比去年同期增长1.93倍,依法查处劣药244种,假药32种,吊销药品生产企业和医院制剂批准文号49个。但目前药品监督管理面临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假冒伪劣药品屡禁不止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出租或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个别已取缔的药品集贸市场又出现了回潮和反弹;非法失实的虚假药品广告大量存在。还有的执法人员营私舞弊、通风报信、使举报人受到打击,制假者气焰嚣张。
会议要求这次集中行动要坚决取缔一批制假售假企业,严厉惩处一批首要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使制售假劣药品猖獗的势头基本得到有效遏制。要加快现有案件的追踪调查,集中一批典型案件,依法严肃查处。做到五个不放过,即假劣药品的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今后防备的措施不制定完备不放过;对所有涉案人员不追究责任、不处理,也不放过。要对案件进行深究、深挖,查清来源、查清黑窝点,查处责任人。各地对查获的违反有关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要依法从严进行处罚,该吊证的坚决吊证,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产停业整顿,该曝光的坚决曝光,决不姑息迁就。
会议要求对曾经是药品集贸市场的地区、药品抽验不合格率高的单位和地区、个体药品商户聚集地区、农村基层药店和卫生院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造假售假集中的地区,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检查。对团伙制假、对团伙的首恶分子要依法加重处罚。对合法企业法人造假的,除了对企业严肃处理外,要对法人代表通报批评,进行行业性驱逐。
会议特别要求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制假售假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进行严厉查处,一经查实一律严肃追究其责任,并坚决清理出药监队伍。